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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ber條款上路 計程車執業考生增一倍
【記者謝政儒綜合報導】「Uber條款」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公告實施,報名應考人數增加一倍,公路總局推估應是Uber駕駛應考。為協助租賃車駕駛報考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交通部協調內政部警政署及縣市政府警察局增辦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測驗。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今日(6月18日)上午假國家考場首次辦理擴大測驗,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至現場關心考生應考情形,並慰勉試務人員辛勞。本次測驗計有868位駕駛報名,相較於過去僅約300至400人次報名,報名人數增加一倍多。

王國材表示,配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103條之1正式公告實施,交通部已協請內政部警政署、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市、臺中市及高雄市等縣市政府警察局,於本(108)年6月至9月間加開37場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測驗,可增加容納逾萬名測驗名額。租賃車駕駛如有意願轉入計程車客運業,可逕向上開縣市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報名,測驗題庫可由內政部警政署「計程車駕駛人服務網」下載。

王國材強調,租賃車駕駛生計是交通部本次法規修正最關心的要務,為此交通部規劃多項輔導措施,包含增加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測驗場次、協助媒合駕駛人就近加入車行、租賃車轉為多元化計程車所衍生之監理規費予以免收、協調融資公司以原融資貸款條件將租賃車轉為計程車等,以協助有意轉職多元化計程車之租賃車駕駛順利轉入,繼續提供駕駛服務。

圖:交通部政務次長王國材視察計程車執業應考情形
(自立晚報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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