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25-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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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酒測判決免罰 交通部籲支持修法嚴懲酒駕
【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交通部今日表示,對於報載民眾遇員警攔查酒駕勤務,卻以臨時停車且鎖車內拒絕酒測,法官竟判決9萬罰鍰免罰一案,交通部深表遺憾!

多年以來交通部對於酒駕防制秉持「零容忍」態度,賀陳旦部長更強調防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一個都不能少(一秒都不要放過)」,協商中央部會與各縣市道安會報戮力創新教育宣導、員警強力執法防制酒駕,近5年已有效降低國人30日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

交通部表示,為持續支持交通員警強力執法取締酒後駕車,刻正參考國外案例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此次修法重點包括提高最低罰鍰額度;及酒駕違規累犯、拒絕酒測者除提高罰款額度外,如有致人重傷或死亡者立刻沒入車輛、吊銷駕照;另同時新增「處罰同車乘客」及「酒駕者限駕特殊車牌車輛」,目前條文內容已送交立法院審查,期能有效遏止規避拒絕酒測投機行為。

另表示,對於「拒絕酒精濃度測試之檢定」現況除應課予罰鍰9萬元外,並應當場移置保管該汽車及吊銷該駕駛執照,其處罰遠較酒測超標者更為嚴厲,目的在於預防可能的酒駕者危害他人,若駕駛人拒絕酒測反而獲得寬典,無異鼓勵駕駛人的投機行為。

與國外執行酒駕處罰之嚴厲比較,日本與韓國均已對同車乘客採連坐法;美國華盛頓州將酒駕視為「犯罪行為」,撞人致死可判一級謀殺罪,各國對酒駕採加重處罰與嚴格執法而產生了防制效果,反觀國內最近幾次的法院判決,法官在判決上的寬鬆,已深深打擊員警士氣與政府作為。交通部呼籲酒駕零容忍,期盼社會繼續支持加重處罰酒駕的相關修法。
(自立晚報201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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