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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謝政儒台北報導】交通部觀光局表示鑒於8月17日晚間在泰國曼谷市中心四面佛觀光景點發生之爆炸案造成20人罹難及125人受傷,傷者包括6位我國籍人士,翌(18)日曼谷市中心Sathorn區觀光碼頭再度發生爆炸案,由於上述兩起爆炸案案情尚未明朗,不排除有再度發生爆炸案之可能性,外交部爰自18日晚上將曼谷之旅遊警示燈號由「黃色警示」提升為「橙色警示」(高度小心,避免非必要旅行),建議國人倘非必要避免前往該地區旅遊,並提醒國人近期內倘確有必要前往曼谷商旅者,務請避開人潮聚集地點及危險地區,並隨時留意周遭環境,以維護旅遊安全。
交通部觀光局為合理確保參團旅客權益,減免旅遊糾紛,本日上午經與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及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參酌各國外電或媒體對泰國情勢分析及當地旅遊業界回報資訊等各項因素,綜合研判後,商定前往泰國之旅遊團解約退費處理原則如下:
(一)行程如有安排前往外交部發布橙色旅遊警示之泰國地區者:旅客取消行程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8條之1規定辦理,即旅客解除契約,旅行社除得扣除已支付之必要費用外,並得向旅客收取不超過5%旅遊費用作為補償。但若採第27條規定對旅客較為有利,則應以第27條規定處理。
(二)行程係前往橙色旅遊警示以外地區者:旅客取消行程時,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第27條規定辦理,依解約通知到達旅行社時間距出發日期之長短,按比例賠償旅行社旅遊費用。
(三)旅客如欲延後行程或轉團者,仍得洽商旅行社辦理。另請中華民國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全力協調相關業者調整因應從寬處理旅客變更行程、轉團或延團事宜,以降低旅客因必要費用之損失。
觀光局呼籲旅行業者,旅遊行程若有進入曼谷地區,應優先考慮旅遊安全調整行程,避開危險地區,並提供較等值之遊程。同時呼籲國人赴泰旅遊或進行商務活動時應注意自身安全,隨時注意情勢發展;如遇緊急狀況,請即與我駐泰國代表處聯繫,駐泰國代表處緊急聯絡電話:(66)81-666-4006。該局同時提醒旅客如遇有消費爭議而無法解決時,可向中華民國旅行業品質保障協會(地址:臺北市長安東路2段78號11樓,消費者申訴專線:02-25068185)或該局(地址:臺北市忠孝東路4段290號9樓,免費申訴電話: 0800211734)申訴。
(自立晚報201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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