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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陳水旺基隆報導】
近年來基隆郵輪觀光活動盛行,郵輪旅客大幅增加,目前自基隆港入出境旅客超過五十萬人,預期今年亦將持續成長。基隆海關提醒欲搭乘遊輪出入境的旅客,如攜帶超額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者,應向海關誠實申報,以免遭沒入或處以罰鍰。
財政部基隆關說明,依現行法令規定,旅客或隨交通工具服務之人員出、入國境攜帶外幣、新臺幣、人民幣現鈔及有價證券,規定如下:
(一)、 攜帶「外幣」現鈔總值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於入出境時向海關申報,未依規定申報超額攜帶之外幣,沒入之。(二)、 攜帶「新臺幣」入出境以10萬元為限,超過限額時,應在入出境前先向中央銀行申請核准,持憑查驗放行,超額部分未經核准,不准攜帶入出境。(三)、攜帶「人民幣」入出境則以2萬元為限,超過限額部分應自動向海關申報,並由旅客自行封存於海關,出境時准予於限額內攜出;未依規定申報或申報不實者,其超額攜帶之人民幣,依法沒入。
攜帶「有價證券」入出境總面額逾等值1萬美元者,應向海關申報,未報或申報不實者,將科以相當於未申報或申報不實之有價證券價額之罰鍰。
基隆關表示,民眾如有旅客申報攜帶外幣現鈔及有價證券等相關問題,歡迎洽詢該關稽查組行李檢查股,電話:02-24202951分機1113~1116,以維護自身權益。
(2015/ 05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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